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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小刚谈电视剧制作通则:要符合中国现行体制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03-06 19:00:44

 日前一份《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该通则详细规定了不能在电视剧中出现的具体内容,涉及同性恋、婚外情、未成年人早恋等。该通则由中广联电视制片委员会和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共同制定。记者随后联系到著名导演、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会长尤小刚先生,根据《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的内容、性质、以及一些争议焦点进行了采访。

  “像高速公路一样,把道提前划清楚”

  澎湃新闻:这个通则是在什么时候启动制定的?出于什么缘由?哪些人士参与其制定过程呢?

  尤小刚:去年,大概九月份吧,我们(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和总局开会,提议拟一个结合了现行电视剧审查基本原则的东西,给大家一个创作的参考依据,省得大家制作出来,到了审查的时候,又要去改,给制作方增加负担造成损失,也有利于大家在现行条件下创作出更好的内容。行业协会的资深制作人参与了这个制定过程,这些制作人都是有很深的行业经验的,哪些地方走得通,哪些地方走不通,他们是比较有经验的。

  为什么要搞这个通则呢?电视剧制作广电总局有很多法规,法规是国家以法制形式制定的规范,是底线;通则是协会从行业自律,从创作规律出发,制定出来让大家共同注意和遵守的,符合我们从业原则的公序良俗。这对从业者来讲,是种爱护,也提醒从业者,避免大家因创作和生产中的失误而造成损失。

  我们从产业的角度出发,希望把审查标准中涉及的东西,当作以行业的标准来制定,来告诉大家,免得在以后再碰到问题。所以通则和现行的电视剧播放审查标准基本是一致的。当然审查标准会有一些变动,但万变不离其宗,通则就是结合我国国情,把什么合适,什么不太合适,提前告诉大家。像高速公路一样,把道提前划清楚。

  澎湃新闻:所以通则不会是一个强制性的规范?

  尤小刚:协会也不是执法机构嘛,通则不具备法律效益,但咱们行业,比如协会的会员,应当自觉要去遵守。你不按这个做,那到时候(审查)过不去,那就自己想办法嘛。协会的目的我前面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也是为了保护大家。那如果你不信就试试呗,做了通不过,就不质疑了。这个很简单,通则就是站在从业者的角度来告诉大家,行得通和行不通的。第一,广电总局能不能让你备案,不能备案,这个创作就白费了;第二,你创作出来了,让不让你播放,不让播,那也白费了。制作者是你自己,协会是从产业角度考虑,有这么个东西给大家,这都是很多年创作经验的总结,免得大家白费力气。

  澎湃新闻:网友对细则中“同性恋”和“乱伦、性虐待”一起被归入“非正常性关系”表达了质疑,认为是否有歧视之嫌?

  尤小刚:谈不上。(同性恋)在社会上法律上允不允许我不谈,反正现在在播出上,这样的内容通不过的。通则针对的是制作业,大家没有必要去延展。难道知道不能播出还非要制作,这就是“不歧视”了?干嘛跟钱过不去?干嘛跟创作过不去?这些问题跟我说不着。

  “电视剧没有必要在这方面猎奇或哗众取宠”

  澎湃新闻:在通则的很多具体条款中,都有“过度”“具体”“较多”等程度限制,这个“程度”的标准,怎么去拿捏?

  尤小刚:通则没有任何一点内容,是现在突发奇想冒出来的新限制,而是这么多年来,创作的规矩。都是已发生的,不是什么新鲜东西,就是像个交通规则一样的,这个可以,那个不可以。那什么时候“不可以”的又“可以”了,那“可以”就可以呗。所以,大家也照样,不是也看了《捉妖记》、《花千骨》之类的了吗?这就是现在通过了的东西。或者突然又要调整了,又要注意一下了,那大家就注意一下嘛。反正这个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家好自为之。

  以“灵魂附体”为例,不应该用一种迷信虚幻的态度来宣扬,而是要用科学的态度来对待。比如你拍西藏转世灵童,讲轮回转世,怎么表现呢?很简单,尊重藏族同胞的宗教和习俗,不用猎奇的眼光来对待,也不要在其他类型题材中随便描写,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民族误解,影响民族团结。

  又比如正常爱情剧情接吻爱抚等性爱描写,怎么去具体制定标准?怎么拍才能通过?关键还是把握分寸,对于正常的爱情行为给予健康美好适度的表现,是可以的,但是刻意追求刺激,恐怕是要避免的。

  包括限制表现“未成年人早恋”,未成年人抽烟酗酒打架,这在现实生活中都有可能发生。早恋不违法,但是不鼓励吧?在电视剧创作中,这类现象和情节建议淡化,免得适得其反,对吧?

  又比如,“不为已有定论的历史人物翻案”,(标准在于)这个定论是指谁的定论?有没有具体年代和人物?那我要讲,我们的电视剧是在大众公众传媒上传播,没有必要去对历史上有定论的、已经为大众所接受的事件和人物翻案,电视剧没有必要在这方面猎奇或哗众取宠。那是历史研究者的工作范畴,你电视剧工作者,没有这个研究任务,也没有这个研究水平。

  电视剧是在大众公共媒体传播的,一定要有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应该在创作者心中,自己三观要正,自己去把握分寸。

  澎湃新闻:网上有很红的段子说,如果严格遵守通则,那么“西游记不能看,因为转世轮回;红楼梦不能看,因为近亲结婚早恋同性恋;三国演义水浒传都不能看,因为封建迷信暴力戏说历史。”四大名著都不能拍了。您对这个说法有何感想?

  尤小刚:《西游记》能不能做,这不做着吗?《大圣归来》是取材于《西游记》吧?大家不是都看吗?《红楼梦》不也公开发行着吗?87版的,09版的,都有啊。而且《红楼梦》人家那会儿那不是早恋,它反映那个封建时代的嘛,人家那会儿都算是适婚年龄了。所以这种说法没意思,拿通则来抬杠,没必要。

  “就像食品管理一样,给制造者一个行业规范”

  澎湃新闻:通则是仅限制中国电视剧的创作,对国外剧进口会有参考价值吗?

  尤小刚:国外的剧,那就广电总局去管了,允许不允许,和制作业没关系。反正进的时候不批准就进不来嘛。人家愿意怎么做那是人家的事情,我们通则仅限于在中国制作电视剧需要注意的问题,为大家提供一个参照的依据。当然这个依据也可能会不断的有调整、增加、删改。

  澎湃新闻:目前大家在热议,网络剧创作政策在逐渐收紧,“电视台不能播的网上也不能播”,不知消息是否属实?

  尤小刚:如果这是总局的消息,那就是总局的态度,我说不着。不过我觉得,这个不存在收紧不收紧,只有规范和不规范。原来不够规范,现在规范起来呗。

  澎湃新闻:那这对网络剧创作环境来说,是否会让创作者少了一些做新尝试的空间?

  尤小刚:现在也可以尝试啊,在允许的范围内,社会公序良俗的范畴内,当然可以去做实验,电视台和网络都可以。但是有一条,它提醒你了,总比不提醒要强吧?招呼打在了前头,让创作者心里有根准绳。

  总局把这些意见告诉大家是好事,你就调整呗。如果你不愿意调整,你觉得“我非要这么写”,那就写呗,你怎么写是自由,但让不让你传播,那就有规矩。那大家按规矩办呗。当然规矩也有可能会改变和调整,那就等到调整的时候嘛,这很简单,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

  澎湃新闻:那对于现在网络上,网友和观众们如此高的关注度和质疑,你有什么想告诉大家的吗?

  尤小刚:这个通则是给行业的,不是给观众的,它是我们生产中要用到的规程。就像食品管理一样,给制造者一个行业规范,至于消费者吃不吃买不买,那是另一码事儿。大家没必要过激反应,以前到现在都这么执行的啊。你要做电视剧了,你拿着通则看看;你要只是一个观众,那就选你喜欢的(电视剧)看嘛。

  电视剧是网友制作的吗?我们这通则是制作通则,网友是观看群体吧?制定这个通则是和广电总局充分沟通过的,避免制作方因为打一些“擦边球”而“撞墙”,已经“撞墙”的(电视剧),网友们根本看不到,那有什么好质疑的?我们不是在美国生活,也不是在韩国生活,我们是在中国。中国的媒体播出的东西,它当然要和中国现行体制和社会相符。

  再强调一下,通则不是法律,是行业参考依据,法规里有什么,播出平台可能不允许什么,我们在通则里提醒大家。如果大家以前不够清楚,现在看看通则就比较清楚了,可以自己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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