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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三项机制打造三个平台 湘潭扎实推进扶贫领域改革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08-14 16:20:22

今年以来,湘潭紧紧围绕“30631人以上脱贫、70%以上省定贫困村摘帽”的目标任务,以责任清单、政策清单、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等“四项清单”为任务导向,先后建立了扶贫工作责任机制、贫困对象退出激励机制、驻村帮扶工作考核机制,打造出县级扶贫开发资金项目整合平台、贫困村扶贫脱贫工作落实平台、社会扶贫对接平台,深入推进扶贫领域改革各项工作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建立扶贫工作责任机制,上好“紧箍咒”

  按照《湘潭市精准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严明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明确脱贫攻坚“三个责任”。即,明确县(市)区、园区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书记和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明确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脱贫攻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分别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和1个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乡镇联村领导、联村干部、帮扶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构建了职责清晰、责任到人、追责有据的扶贫责任机制,实现责任上肩、行动上前、做事上心。全市扶贫工作的领导力度、投入力度、调度力度、督查力度、宣传力度明显加强,形成了“一把手”工程格局。

  建立贫困对象退出激励机制,划好“荣誉线”

  今年我市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确定了贫困村“摘帽”退出和贫困人口脱贫的退出标准和程序。同时,按照“2016年全市70%以上的贫困村退出”的部署,为65个省定贫困村划出了竞进脱贫的“荣誉线”。即:今年实现省定贫困村“摘帽”退出的派驻工作队员,年度考核直接评为优秀等次,不占指标;派驻单位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对在今年“摘帽”退出的省定贫困村,由市、县财政各奖励一定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后续帮扶。2017年未“摘帽”退出的省定贫困村,对其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及贫困村所属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予以免职。

  目前,全市65省定贫困村分别制定了《省定贫困村“摘帽”退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标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建立驻村帮扶工作考核机制,强化责任感

  新出台的《湘潭市省定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管理若干规定》,在原有相关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和帮扶单位的责任感。

  从县(市)区、市直帮扶后盾单位和结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驻村干部三个层面,对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12个大项、59个小项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则采取每年1次的集中考核,以及不定期非集中考核两种方式。考核结果将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市直后盾单位和结对帮扶单位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年度考核依据,和市直后盾单位对派出驻村干部的培养、任用、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打造资金项目整合平台,梳通资金链

  坚持“县为主体”的扶贫资金项目整合工作机制,通过规划引导、项目支撑,搭建整合平台,统筹资金、资产、资源,集中力量精准扶贫。以财政资金统筹为主体,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等各种资金的参与,对贫困村按照科学规划、统筹资源、集中投入、重点建设、分批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促进主导产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其中,财政资金包括中央、省、市、县级到村到户到人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凡涉农项目及非农项目(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等)、上级安排及本级安排、当年安排及结转资金(跨年度资金)、存量资金及增量资金,均做到应统尽统。

  打造社会扶贫对接平台,汇聚向心力借助“百企联百村,脱贫奔小康”帮扶活动、“干群一家亲,党群心连心”帮扶活动等,内引外联并举,联心启智结合,着力构建域内外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工作平台,形成“挖掘潜力激内力、借助外力聚合力”多点发力的良好工作格局。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05家企业参与精准扶贫。其中,部分企业已分别与罗汉村、杉冲村、平里村、双花村等25个省定贫困村签订了对口扶贫协议,有些企业已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汇聚社会力量,共创办经济利益共同体16个,建立产业链10个,带动扶贫村发展产业项目73个,安排609名贫困人口就业。

  打造脱贫工作落实平台,算好明细账

  一方面,结合省里“挂图作战”要求,创新实施贫困户基础信息“两表两卡两上墙”,实现与贫困对象无缝对接;创新将脱贫攻坚工作进度一览表上墙公示,形成任务清单,每月1日实行进度调度。在脱贫攻坚的每个阶段,及时召开调度会、推进会,利用任务清单的形式,列出下阶段工作任务,点明注意问题,明确责任主体,限定时间节点,倒逼任务落实。

  另一方面,强化督查指导。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任务清单”按图索骥,强化督办巡查力度,掌握工作动态,研究处理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各部门对照“任务清单”,明确自己“要干什么”、“该干什么”、“怎么干”,主抓落实,全面推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向纵深推进。市、县(市)区、乡镇分别组建了专项督查组,采取定期抽查和明察暗访的形式,逐级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列出清单并建立整改台账,督促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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