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备受关注的四川3岁女童杜某浩遭继母虐待案在彭州市法院开庭审理。“毕竟是一条人命,我们希望量刑从重,站在我这个生母的角度就是判她死刑都不解气……”杜某浩的生母刘女士在庭审结束后向华商报记者表示,今天没有宣判,这是彭州市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法庭是第一次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记忆犹新
看到孩子身上的伤痕,第一直觉是人打的
2020年4月29日凌晨,四川彭州3岁女童杜某浩在被送医抢救前已经死亡,彭州市人民医院出具的病历显示,其颅骨多发骨折,双侧脑实质大片梗死改变,双肺渗出改变。
对于小女儿的突然死亡,生母刘女士至今记忆犹新。“我当时第一眼看到孩子是在医院我前夫的私家车上,他给我打电话说医生检查孩子已经死亡,催着我说要把孩子带回去,我当时人在乐山,我给他说,在我没有到之前不能把孩子弄出医院。”刘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孩子送到医院去的时候,已经是死亡的状态,我第一眼就看到孩子身上的伤痕,非常气愤,第一直觉是人打的,肯定不是孩子自己不小心碰的,她的鼻梁骨折,后来鉴定是碰撞造成的。”
刘女士介绍,2018年与前夫离婚,她抚养大女儿,前夫带着小女儿杜某浩,与大女儿的幼儿园老师廖某结婚。
刘女士质疑小女儿生前遭继母廖某虐待,5月27日,廖某被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虐待罪执行逮捕,并被幼儿园开除。7月7日,彭州市公安局聘请相关人士所做的尸检报告证实,女童死因为颅脑损伤致急性中枢神经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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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女童死因为颅脑损伤致急性中枢神经功能障碍
尸检报告显示,女童全身多发性机械损伤一次暴力作用难以形成,前额部、鼻部损伤形成时间约3天左右,枕颞顶部颅脑损伤以及腹部损伤形成时间约1天左右,正面碰击相应面积质硬钝性致伤物可以形成前额部、鼻部皮肤软组织伤以及鼻骨粉碎性骨折,顶枕部遭受强大钝性暴力颅骨严重整体形变崩裂条件下,可导致枕颞顶部皮肤软组织伤、颅骨骨折以及颅内损伤。